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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马佳佳) “火灾隐患整改过程中,若有需要,我们将不定期上门服务指导,也请企业抓紧时间采取措施整改,争取早日摘牌。”这是2月21日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深入绍兴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指导整改工作的一幕。
当天上午,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来到绍兴上虞正锋纤维制品厂,看到一楼生产车间内的管道和室内消火栓已安装,灭火器也已配备,随机抽查的2名员工不懂初起火灾扑救,其他火灾隐患正在积极整改之中;二楼出租的棉纱生产车间已腾空搬离。据了解,该企业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封闭楼梯间、消防电源,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占用消防车通道,办公区域与生产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损坏率大于50%,纤维制品厂房二层通向室外楼梯的安全出口疏散宽度不足。
企业负责人张正仙透露,该厂房建成年代较久,消防安全一直是突出问题。“消防部门多次过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我们将加大投入,全力配合整改,争取早点整改到位。”张正仙说道。
随后,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来到同样被绍兴市政府挂牌督办的上虞区城东工业园区月湖路管伯炎的厂房。火灾隐患主要是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占用消防车通道,厂房西侧一安全出口被封堵,二楼仓库存在违规住人,楼梯间多处防火门被拆除,建筑内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仓库未按规定划分防火分区,室内消火栓最不利点动压未达到规范要求。
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后,区消防救援大队多次上门指导,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原来里面存储的东西比较杂,可燃物较多,比如纸张、帐篷、伞具,还有电视机等家电,二楼仓库还存在违规住人的情况。现在该单位也正在积极整改中。”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介绍,目前,厂房仓库已基本清空,接下来拆除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建筑,争取在4月底前把火灾隐患整改到位。
据了解,今年有14家单位(区域)因存在较大突出消防安全隐患被列为2023年度政府挂牌督办单位,其中绍兴上虞正锋纤维制品厂等3家单位被市政府挂牌督办。接下来,上虞消防还将继续深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开展上门服务指导,确保隐患单位尽快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