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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见习记者 邵焕星 通讯员 严其明 陈晓锋) “谢谢党和政府记得我,照顾我们见义勇为人员,让我们享受劳动模范同等待遇,真是太意外了!”昨天,作为我区首位享受医疗补助待遇的市级见义勇为人员,60岁的市民霍伟明感慨地说。
原来,10多年前,霍伟明因见义勇为之举荣获“绍兴第四届见义勇为勇士”称号。几天前,霍伟明身体痊愈出院,一刷医保卡结算,本应个人负担2952.75元,但被告知只需支付1868.13元,享受了劳模补助1084.62元。
上虞自古多慷慨之士,勇士们大多经受了生与死的考验,有的更是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如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陆起,因施救溺水人员不幸牺牲;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王金土,在与盗窃财物歹徒搏斗过程中,眼、鼻、口不同程度受伤;绍兴市见义勇为勇士陈友昌,在拦截逃跑盗窃者时被刀刺伤,伤病长期在身难以恢复......长期以来,见义勇为勇士多以亮眼的事迹展现在世人面前,但身负伤痛的他们在困顿之时更需要被人铭记。
为切实保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2022年11月28日,区公安分局联合区财政、医疗保障、总工会等部门,共同出台《关于明确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医疗补助待遇的工作意见》,明确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劳模待遇的“3+N”一站式结算。根据《意见》相关规定,在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国家级见义勇为人员将给予全额补助,省部级按80%给予补助,市级按50%给予补助。目前,上虞区有20名见义勇为人员能享受该政策待遇。
“正义的力量越是强大,百姓的平安指数就越高。”区公安分局局长王成毅说,以机制形式落实见义勇为勇士医疗待遇,我区开了全省先河。这不仅有力营造了见义勇为社会氛围,更发展壮大了群防群治力量,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化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为促进见义勇为事业规范化、社会化、法制化发展,近年来,我区研究出台了全社会加大发现见义勇为、举荐见义勇为行为的工作机制,依法扩大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的标准范围,并注册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及时表彰慰问见义勇为勇士,让更多人勇为敢为善为,见义勇为在上虞大地蔚然成风。截至目前,我区共确认申报见义勇为事件83起99人,其中78人获得区(县)级记功表彰,13人获得市级记功表彰,7人获得省级记功表彰,1人获得国家级记功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