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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跻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转载 高琴2021/10/22 13:15:0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上虞日报 作者: 50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 (记者 刘金平 通讯员 李筱筱) 在日前于云南昆明召开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生态文明论坛开幕式上,全国100个县(市、区)被命名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受到表彰,上虞区榜上有名。

  近年来,我区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机遇,大力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污染治理强势推进、环保机制开拓创新、环境卫生城乡统筹绿色发展战略,推进产业升级、激活区域生态竞争力、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咬定“绿色安全、循环高效”目标,我区已累计关停、退出、搬迁园区外化工企业90余家,关停退出印染企业及小涂料企业31家,产业整体实现“一园式”集聚发展;全面开展化工2.0版改造提升,完成改造项目28个,总投资超过10亿元。深化“五水共治”,全面建立“湖长制”和小微水体网格化管理,落实各级湖长、河长、网格长2890名;完成371个入河排污(水)口整治,全面完成10个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15个城镇居民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打造全国首套异味评价体系,实现异味污染“可评价、可溯源、可预警”;累计投入超过12亿元,完成130余家次企业“一企一策”治理。试点“无废城市建设”,创建“无废工厂”“无废学校”等“无废细胞”53个,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智能化大数据平台、经开区安全环保智慧监管平台等监管体系基本建成,打造了小微企业危废收运“直通车”“肥药两制”、农村垃圾智能分类等多个特色亮点。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追究制度,构建生态损害责任追究体系,启动环境损害鉴定赔偿。实施城乡环境整治,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重点企业废水全纳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升到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提升到97%,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十三五”期间,全区PM2.5平均浓度从53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6微克/立方米,降幅超过50.9%;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比例从74.6%上升到95.1%,提升20.5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全市第一。同时,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区22个市考断面、5个交接断面Ⅰ~Ⅲ类水比例和达标率提升至100%,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满足饮用水要求,连续两年夺得“五水共治”“大禹鼎”。与此同时,生态环境理念不断深入,全民环保意识不断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满意度不断提高,2020年上虞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得分为86.41分,跃居绍兴全市第一位,实现8连升。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功,为我区建设具有上虞辨识度的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提供充足底气。我区将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绿色经济发展,推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不断优化生态环境,着力完善机制体质,加快推进转型升级,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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