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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

转载 高琴2022/04/19 12:43:5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上虞日报 作者: 52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 (记者 楼丽君 通讯员 闾萍) 近日,地处道墟街道的浙江莫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套全自动试验仪器设备项目顺利开工,这是我区首个“拿地即开工”项目。“以前,企业拿地后,要通过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多个环节才能动工。如今,政府部门推进‘标准地’改革,这些繁琐的评价事项全部纳入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名录,由政府统一免费提供,企业开工时间至少缩短5个月。”“莫氏科技”总经理莫金忠满意地说。

  “莫氏科技”是一家新办工业企业,上个月拍得15亩土地,计划投资1.2亿元,上马年产15000套全自动试验仪器设备项目。“对企业来说,早一天开工,就能抢得市场先机。”莫金忠表示,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8400万元、利税3400万元。

  今年3月,我区开始实施一般工业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政策,旨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倒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压缩精简审批流程,实现一般工业建设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目标。只要不是涉及易燃易爆凶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或者事关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及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都适用新政策。

  “‘拿地即开工’实质上是将原土地成交后启动的审查步骤前移至土地出让前,把‘接力跑’转换成‘并肩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土地招拍挂工作启动前,申请用地者主动申请“拿地即开工”审批,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的审批事项作出相应承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审批部门依照“谋划在前、行动在先”的服务宗旨,在项目引入、审批许可、土地出让等方面做好前置服务,打破审批部门间的业务壁垒和阶段限制,科学合理处置前后流程的互置条件关系。各审批部门按正式审批要求对申请用地者提交的方案、图件等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提出预审查意见等,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证”分别受理、依次发放,确保“拿地即开工”。

  目前,我区已有5家工业企业申请“拿地即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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