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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金平) 走进上虞人民医院门诊大厅,“院长代表接待席”十分显眼。该院每天派出一位经院长授权的医疗或行政、后勤骨干在门诊一线轮流上岗,了解医院服务、管理现状,接待病人投诉和意见建议,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突发问题,有效地促进了行风持续改善,服务持续提升。“院长代表制”已成为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提升行风效能和清廉医院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
为高质量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做实做细清廉虞医品牌,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行业环境,今年,区卫生健康局在全区公立医疗机构推行“3+X”制度,打造“3+X”清廉品牌。
“何为‘3+X’制度?”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3”代表“三张廉政处方”,即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医院廉政查房制度和医疗疗效评价制度。“X”是要求各医疗单位充分挖掘单位清廉建设特色亮点,积极推出医院管理创新举措或升级做法,形成本单位清廉医院建设鲜明特色品牌。
围绕“3+X”清廉品牌打造,全区公立医疗机构深入实施“三张廉政处方”,在认真落实《上虞区医院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实施意见》《上虞区医院廉政查房实施意见》《上虞区医疗疗效评价实施意见》等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医院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由药品销售代表备案拓展到将医疗器械销售代表纳入备案范围。进一步调整完善医院廉政查房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一年至少开展一轮;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对各病区以及重点科室党风行风暨廉政风险防控和科室负责人“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常态化检查工作台账;对廉政查房中发现的新的廉政风险点及时制定防控措施、更新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疗效评价制度,对同类人员按季度对治疗效果和医德医风进行排名公示。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围绕清廉主线,体现创新性、实效性、推广性,做活做优“X”,不断丰富清廉虞医品牌内涵。区级医院推行“院长代表制”,挑选优秀年轻干部,由医院主要领导授权,接待处理患者以及门诊相关事务,无法当场解决的问题,转相关科室部门于限定时间内办理并答复,形成有效闭环。其他医疗机构认真梳理单位管理中的难点痛点,深度挖掘单位清廉建设特色亮点,群策群力,积极推出适合单位实际的特色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