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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赵晶晶 通讯员 王乙锦) “某食品有限公司在直播中推销售卖散装食品,不在其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之内;某服装店未经许可在抖音小视频中推销售卖预包装食品……”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我区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目前已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13起,重拳出击成效显著。
专项整治主要针对网络直播营销无底线、虚假宣传、套路促销、流量造假、虚构交易、假冒仿冒、侵权违约等问题乱象。为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督促、指导网络平台及主播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行业自律,行动前,我区印发相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时间安排、治理措施等,强化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各类违法行为。
警示提醒在前,自查自纠先行。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网络直播营销运营主体行政指导约谈会,发布15条提醒警示和10个方面整治重点,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签订自律承诺书,印发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南和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
全面调查摸排,统计区内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机构、直播营销服务机构、个人网店直播间等经营主体,建立动态主体数据库。目前,全区从事网络直播营销主体共计69家,其中汤浦童装24家,崧厦伞件13家,占比54%。根据全区直播营销活动产业特点,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上虞区童装协会共同制定发布了《上虞区童装行业网络直播营销操作规范》和《上虞网络直播营销推广负面清单(童装行业)》,我区童装类直播营销规范化发展形成行业共识和行业自律。
此外,该局还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建立部门会商机制,联合6部门发布《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倡议书》,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近期,我们通报3个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希望对相关机构、直播人员起到警示作用。”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通过实施网络巡检,加强线索闭环,引导示范创建,合力推动平台经济新业态创新监管,持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进一步营造清朗网络直播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