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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杨晓双 通讯员 唐跃忠 陈益柯) “你老公近期呈报减刑,可能报不下来,需要疏通一下,我有个渠道可以帮忙。”近来,刑满释放人员以在服刑监狱内可以疏通关系为由,对一起服刑的狱友亲属实施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因为疫情影响,在监狱里服刑的罪犯只能通过信件和电话与家属联系,由于信息渠道不畅,给了一些诈骗分子可乘之机。
近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打着帮忙减刑幌子骗人钱财的沈某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沈某有着多次盗窃、诈骗前科,从浙江省南湖监狱刑满释放后,联系被害人经某,向经某谎称自己在狱内受同一监区的狱友张某之托,可以帮助她男朋友张某办理立功减刑。犯罪嫌疑人沈某利用被害人经某急切的心理,谎称自己认识绍兴市公安局领导,可以帮张某立功减刑,需要点钱款打点关系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经某人民币2万元。拿到钱后,沈某就将骗取的钱财挥霍一空,并拉黑被害人。直至张某的母亲告诉经某,没有托其他人办过减刑的事,经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在此类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够频频得手,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一些受害人错误地认为通过花钱和所谓的“疏通关系”,能够帮助涉嫌犯罪的亲属朋友减轻甚至逃避处罚,但最后只能上当受骗。
检察官提醒:犯罪减刑、假释案件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标准,不要盲目相信他人能够通过花钱、打通关系实现逃避刑法的说辞。罪犯需要在服刑的过程中认罪悔罪,积极改造,努力劳动,接受文化和技术教育,服从监规纪律,积极履行财产刑,积累足够的分数后,才能提出减刑的申请。司法程序不会被某个有“门路”的“能人”任意操纵和更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有关系的“能人”,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