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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办理全市首宗大体量存量水工建筑用地不动产权证书

转载 高琴2022/08/15 13:25:2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上虞日报 作者: 14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 (记者 陈婷 通讯员 苏紫瑶) 近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汤浦水库存量不动产权证办理有关事项的会议备忘》精神,组建了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自然资源所密切配合的三服务工作专班,靠前服务,完成全市第一宗大体量存量水工建筑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

  专班对照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摸排梳理水库办证存在问题,针对部分山林权属争议问题,多次与属地政府、权属单位召开座谈会进行专题协商,考虑到绍兴市政府对汤浦水库办证时限的迫切要求,在坚持依法合规和尊重事实的原则下,提出“分步实施分期登记”的建议方案并获绍兴市政府采纳。

  据悉,汤浦水库本次办证范围跨越汤浦、上浦两个乡镇,界址点签章确认更是涉及汤浦镇汤浦村、霞里村,上浦镇渔家渡村、渔渡村等多个村庄,面积近1200亩。为确保圈界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在专班的共同努力下,历时多日,终于完成了界址点圈界工作,并得到了相关村庄对于界址点的盖章确认。

  汤浦水库建库至今已20余年,相关征收补偿、用地规划的报批资料很多已经缺失,专班在本级档案室查找相关档案的同时,积极主动报告,并协调省厅、市局、区档案馆以及属地政府进行查找,最终集齐主要办证资料。对于缺少的消防、质量等验收资料,考虑到相关建筑已经建成,审批手续补办难度较大,在市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后,以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质量、消防安全鉴定报告替代进行容缺办理,大大缩短了不动产登记时间。

  据了解,本次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中土地使用权面积达796464.6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269931.08平方米,其中主坝、副坝、泄洪渠等构筑物面积为261051平方米,用途为水工建筑。如此大体量的存量水工建筑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在我区乃至全市范围内尚属首次,对我区水利工程管理产权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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