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进入倒计时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虞城快讯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进入倒计时

转载 高琴2022/12/16 12:57:4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上虞日报 作者: 17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朱晓兰) 12月14日一大早,市民陈先生来到位于人民中路的一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店,用旧车置换了一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下个月非标电动自行车就不能上路了,我赶紧来换一辆。”陈先生说。

  原来,根据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近期,不少市民陆续前往非标电动自行车临时淘汰置换点,赶在月底之前置换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自条例出台之后,店内就开始不再售卖非标电动自行车了。临近年底,最近来店里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的顾客非常多,一个月能卖出上千辆。”某电动自行车经销店经理告诉记者,非标电动自行车缺少防火和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指标和防篡改技术,部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还存在整车质量过重、电池短路保护不到位等问题,会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性能,存在一定的交通、消防安全隐患。

  “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工作有长达两年半的过渡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我区一直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近两年多时间,公安交警部门紧抓《条例》实施契机,进一步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查严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

  据统计,今年我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72998张,自《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上牌84296张,此外,提前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194013辆,淘汰比率为67.84%。

  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抓紧时间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避免因违法上路被处罚。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专题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