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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有否尽到合理检索义务

转载 高琴2023/09/18 13:22:4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上虞日报 作者: 10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 (记者 刘金平) 公众知情权是否切实得到保障?行政机关有否认真尽到合理检索义务?昨日,在两名公证员的全程监督下,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对该局首例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履职全过程进行了公证。

 

  “这是全省首例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检索过程公证。”浙江省公证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虞区公证处副主任葛宇峰告诉记者,“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是目前行政争议的高发领域,对政府信息检索进行全过程公证,可以提升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减少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疑惑,有利于从源头上避免无谓的行政争议,节约行政和司法资源。”

 

  当天,对公众要求公开上虞经开区某地块相关信息的申请,因涉及第三方信息检索,公众不参与检索过程,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针对公众关于“行政机关有否认真尽到合理检索义务”的疑虑,根据前期对检索途径、检索方式、检索范围、检索关键词的法律论证,拟定详尽的检索方案,对该局所属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进行了全面查询,检索过程及结果全程公证、录音录像和打印留存。

 

  该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杨海娟介绍,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以及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社会普及,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大幅增长,我区自然资源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量也在逐年递增,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群众来信来访的主要申请类型,成为公民保障知情权和参与社会监督的方式之一。

 

  杨海娟介绍,群众申请获取的有些政府信息材料可能客观并不存在,但面对“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查询结果,公众往往会对“行政机关有没有查询,查询到不到位”提出质疑。如何破解这一质疑,该局立足诉源治理,探索推行“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公证”机制,通过在信息检索履职全过程引入第三方公证的方式,把行政机关自证履职的“黑箱”转化为可视化的公开透明过程,实现政府信息检索履职可溯源、可证明,增加公众对行政机关履职的信任度,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行政争议矛盾的发生。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局长陈凯表示,政务诚信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题中之义,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基础性工程。探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公证”机制,全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公证介入法治实践的上虞样本,是我区自然资源系统贯彻“人民至上”理念,推动政务诚信建设的首创探索,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履职的公信力,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夯实我区“青春之城”建设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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