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以“整治”促“常态”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虞城快讯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以“整治”促“常态”

转载 高琴2024/03/18 12:45:0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上虞日报 作者: 7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 (记者 孙海燕 通讯员 倪才远) “小哥你好!你驾驶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在机动车道内和汽车抢道,这样很危险的!”“骑电动自行车不能载成年人,你们坐了两个大人,还都不戴头盔……”日前,上虞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组织警力,在城北商圈市民大道的各主要路口,开展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在现场看到,通过以往持续不断的路面管理整治行动,行驶在城区道路上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多数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但仍有少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存在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上路、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交警针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与不良习惯,进行了针对性的查处与劝诫。“整治行动将持续进行,也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曾涛说。

  为进一步提升上虞区城市交通秩序,从严治理交通违法乱象,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上虞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全警动员,多措并举,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上虞公安交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围绕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目标,加强城市交通重点车辆、驾驶人管理,全面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秩序,力争实现全区非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94%以上,斑马线礼让行人率达到91%以上,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2%以上,机动车副驾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6%以上的目标,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环境,让道路交通更加安全畅通,让“青春之城”更加美好。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专题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