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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叶圣一 通讯员 罗乾天) 新型居住证制度又有了新突破。11月3日,记者从绍兴市暨上虞区居住证互认转换制度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6月7日绍兴市在全省率先发放电子《浙江省居住证》以来,区公安分局乘势而为,拓展电子居住证改革红利,8月1日成功试行居住证互认转换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以往,浙江省内流动人口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需要在新居住城市登记满6个月后才能申请居住证。而现在,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或省内有连续居住登记的新市民,在上虞区申报居住登记后,即可互认转换成上虞区颁发的居住证,有效解决了城市间公共服务的“壁垒”问题,大大降低了流动成本,提升了幸福指数。
“9月份开学,我家孩子能顺利就读上虞的公办学校,多亏了上虞公安推出的新政策。”来自江西籍的新市民孙先生喜笑颜开地说道。孙先生一家刚来上虞不久,小孩想在上虞上学,但孙先生在上虞的居住登记时间还不到6个月,无法申请上虞居住证,小孩上学成为他们家最大的困惑。居住证互认转换政策实施后,孙先生凭先前在温州瓯海取得过的《浙江省居住证》,仅动动手指,在“浙里办”APP上成功将瓯海的居住证互认转换成上虞电子居住证,顺利解决了孩子就学问题。孙先生是第一个受益者,也是全省第一本互认转换后的电子居住证。
今年以来,在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的直接指导下,绍兴市公安局以电子《浙江省居住证》试点工作为契机,充分运用云证照、电子签章等信息化手段,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由上虞区分局承担居住证互认转换制度试点,探索居住证跨区域互认转换工作。通过系统重构、制度重塑、流程再造,实现了居住证互认转换在线申请、转换办理、查看展示、多跨应用,有效简化省域内城市间居住证转换手续,进一步推动省域内人口流动便利化。
据介绍,居住证互认转换制度包含现有居住证互认和居住登记时间累积互认两种类型,凡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在浙江省范围内连续居住登记的且累计满6个月的新市民,符合条件的,即可在上虞区域范围内进行居住证互认转换,享受本区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截至目前,我区已成功办理居住证互认转换申请289例,累计发放电子《浙江省居住证》2925本,“浙里办”网上签注3458人次,为新市民提供了更优质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