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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展开

转载 高琴2021/11/22 13:19:3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上虞日报 作者: 40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 (记者 杨晓双 通讯员 葛巍) 近日,省普办专家对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进行为期1天的实地核检,结果显示数据真实、准确。

  作为我国首次开展的全国性综合性灾害风险摸底,此次普查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量大,涉及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内涝灾害等多个灾害致灾信息,风险普查调查评估包括3个大类、8个中类、29个小类。

  此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将全面获取我区自然灾害的致灾因子、重要承灾体、孕灾环境、历史灾害灾情等信息;形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实现自然灾害风险识别、研判、预警、管控全链条全周期精准治理。

  此次普查工作采用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镇街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实施“1+8+X”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普查工作开展。“1”指区普查办总牵头,“8”指8个主要业务部门分块推进:科技局负责地震灾害调查与评估;建设局负责城乡房屋调查与评估;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基础设施承载体调查;水利局负责水旱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应急管理局负责公共服务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和危化、非煤矿山重点隐患等4方面内容调查与评估;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内涝灾害风险隐患调查与评估;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普查与评估;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地质灾害、森林火灾致灾调查与评估。“X”指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同推进。

  普查工作自开展以来,区普查办强化专班化运作模式,持续完善晾晒成绩比拼、定期通报制度,坚持任务导向、问题导向,并通过建立过程质量控制、分类分级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督查和抽查机制,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指导、检查普查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各部门单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队伍作用,运用总包分干、分包分干等组织实施模式,选聘专业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

  据了解,我区普查实施总体上分2年4个阶段进行。今年6月底前为前期准备阶段,7月至12月为全面调查阶段,2022年1月-6月为评估区划阶段,2022年7月-12月为成果应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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