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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叶圣一 通讯员 杜留阳)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公布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一二三级文化馆名单,上虞区文化馆位列国家一级文化馆,评估分数更是接近满分,位列一级馆前列。
全国公共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主办,每四年评定一次,评估定级是衡量各级文化馆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安排,2020年下半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经自评、线上评估和实地抽查评估、公示等环节,确定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一二三级文化馆名单。
根据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中关于县级(县级市、副省级城市所辖区县)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主要数据指标为2017-2019年文化馆业务服务数据为基础。2017年以来,区文化馆致力于提升自身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渠道,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率。近几年来,“共谱富裕曲、幸福上虞城”庆祝建党100周年、“娥江之春”、天籁浙江暨“诗话曹娥江·浙东唐诗之路发祥地”、绍兴市九运会开闭幕式等主题晚会,群众文化演出、视觉展、非遗保护传承、原创文艺精品创作等基础工作,疫情期间的“虞你有约·留在上虞过大年”系列活动等,无不展现出上虞深厚的文化软实力。
据悉,此次一级馆评估定级标准包括必备条件和业务建设、服务效能、保障条件和创新表彰等内容,涵盖业务门类、数字化服务、群众文艺活动、跨区域交流、免费开放、辅导培训、文艺团队培育、媒体宣传推广、非遗宣传展示推广等文化馆各个业务领域,上虞全部项目获取高分。
区文化馆负责人表示,“区文化馆自成立以来,始终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己任,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强化队伍建设,完善服务措施,改善场馆环境,不断探索创新文化馆运行模式,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层次文化需求。”
接下来,区文化馆将以此次全国一级文化馆评估定级为契机,深入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落实浙江省和绍兴市《高质量推进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要求,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优势,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贡献区级文化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