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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金伟 通讯员 金旦) “谢谢你们,支持调解维护我们职工合法权益。”近期,职工徐女士与某企业发生经济补偿金纠纷,经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居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企业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协议,这让徐女士喜出望外、感慨万分。
对于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说,类似企业与职工的纠纷调解成功案例还有许多。这个组织拥有30多年劳动人事工作经验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经验的4名调解员,目前被评选为省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组织。
这都与全区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密不可分。该行动计划5项活动,包括广泛开展金牌劳动关系协调组织评选活动、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活动、劳动用工体检活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以及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应用。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去年,自启动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区人社局多措并举深入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8月7日,区人社局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活动,特邀相关科室业务骨干、法律顾问授课,为170余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讲解《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与劳资纠纷调解的技能技巧,受到一致好评。目前,全区已开展3期劳资专管员培训并发证389人次,开展3次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大赛并发证871人次。
“按照三年行动计划,我们深入企业开展了劳动用工体检活动,全区1600余家企业利用‘企业劳动用工自检系统’完成劳动用工自检。”区人社局就业和劳动关系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企业重点自检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有无非法使用童工及工资发放、工时休假等内容时,一旦发现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会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到位,预防劳动争议发生。
同时,区人社局还培育了一批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园区),在540家示范企业(园区)中,包括15家省级和谐企业(园区)、169家市级和谐企业、356家区级和谐企业。在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应用中,该局积极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和降低用工管理成本,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劳动关系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
下一步,区人社局将继续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为契机,密切协调联动,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提高三年行动计划在企业和全社会的知晓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