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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警方破获一起网络虚假刷单案

转载 高琴2024/07/15 13:46:2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上虞日报 作者: 3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 (记者 孙海燕 通讯员 陈晓锋) 网购时代,很多人喜欢看卖家的成交量和买家评论,然而,各种“高分好评”可能并非消费者一票票“评”出来的,而是背后“网络水军”批量组织“刷”出来的。近日,上虞警方成功打掉一个利用网络虚假刷单行为给网购平台商户虚假刷单的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4人,扣押作案手机50部、电脑40台,查扣资金20万余元。仅今年1-4月,该团伙涉案资金流水就高达1亿元,涉及1000余户商家。

  今年4月,区公安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接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线索移交,有群众举报上虞一公司存在网络虚假刷单行为。网安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利用自身网安数据资源和数据分析优势,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对前期收集信息的扩线侦查,专案组民警发现,该公司分工明确,有主管、小组长、财务、人事、白晚班值班人员以及业务员等不同工种。其中,业务员每天负责用工作手机发朋友圈和加群聊发广告等方式招揽需要刷单的客户,白、晚班值班人员则将接来的业务分发包给刷手团伙,再由刷手团伙雇佣刷手完成虚假刷单和点评服务。

  通过涉案微信群聊天信息,结合现场查获的电脑等设备的勘验记录,民警发现该公司是通过虚假下单、刷好评等方式,为天猫、淘宝、拼多多、抖音等多个电商平台卖家虚刷销量和评论,提高同类商品热度,赚取商家佣金牟利。

  “商家会邮寄空包裹或装有一包纸巾的假包裹进行假发货,待快递显示签收,业务员会联系职业刷手使用固定话术给予商品五星好评,为网店增加流量、热度、好评,给消费者予以误导,而公司则从中收取每单13-15元不等的佣金。”网安大队副大队长李江峰告诉记者 。

  今年4月23日至25日,抓捕时机成熟,区公安分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赶赴衢州、杭州、诸暨及上虞多地开展联合执法,共抓获嫌疑人21名,对其中1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出乎意料的是,涉案企业老板田某到案后不仅大方承认所作所为,竟还扬言,“今天我来公安机关,就是要把我的员工都带出去。”

  据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田某认为公司此举仅是迎合市场需求,分包“刷好评”并从中赚取差价是市场行为。但事实上该企业为网络电商提供刷单服务,组织虚假交易,进行虚假宣传,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涉嫌虚假广告罪。

  “实际上我们没赚到什么钱。”面对有力证据,嫌疑人田某还试图混淆办案民警侦查思路。“我们在接到‘刷单’货源的时候,也很难区分其真假。”据了解,涉案公司在接单后需要先行垫付资金进行“刷单”好评操作,一旦遇到诈骗“刷单”,就会血本无归。

  警方提醒,随着网购的流行,“刷单炒信”已然成为一条巨大的灰色产业链。广大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可得擦亮眼睛,货比三家,防止“掉坑”。商家应秉持诚信经营原则,良性竞争,刷单带来的“虚假繁荣”只是一时的,用心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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