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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强村共富行动“有的放矢”

转载 高琴2024/07/17 13:19:4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上虞日报 作者: 3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 (记者 宋彦佩 通讯员 潘燕飞) 近日,区财政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出台《上虞区强村共富行动方案》,完善各项强村共富扶持举措。

  为夯实区域均衡发展基石,《共富方案》提出,通过结对帮扶形式,开展乡村振兴重点村帮促行动,重点帮促村所在乡镇街道结对的区直部门和单位落实人员、资金、项目等政策措施,带动集体增收共富;鼓励富裕村同发展村结对抱团,共同发展;支持乡镇街道通过本区域、跨区域合资或合作,组织实施多村抱团增收项目;精准使用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

  据介绍,此次共富项目财政补助比例按村庄分类核定,其中单建项目按发展村60%、一般村50%标准执行,最高补助150万元;联建项目补助比例为40%,发展村每村补助150万元、一般村每村补助100万元,单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该《共富方案》注重多方投入,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集体增收项目建设,做强共富氛围。”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引导社会鼓励建立乡村振兴和乡贤回归投资重大项目库,组织乡贤招商引资,开展项目建设帮扶村集体增收;同时组织全区优质企业和发展村结对共建,鼓励金融机构对集体经营性项目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提供贷款,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形成产业链条和价值链,推动村级经济的发展。

  在提升项目绩效动能上,我区还完善监督考核体系,对集体经济增收项目立项严格执行竞争性分配,明确收益底线,避免低效无效项目建设,立项采取综合评分制,根据评分排名情况,实行优胜劣汰,项目收益率未达到7%以上的,立项后补助一半,未到预期收益的,不予补助。集体经济增收项目后续考核,把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收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同时对富裕村同发展村结对抱团发展实行捆绑考核,将村集体经济的增收实绩同财政转移支付挂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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